2月29日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内,苹果与深圳唯冠(微博)围绕“i-Pad商标侵权案”展开了对峙。而不久后,深圳唯冠还将在此与苹果阵营再次展开激辩。
苹果经销商深圳市顺电连锁公司(简称“顺电”)昨日向记者透露,已于2月29日就顺电惠州家华分店被判iPad商标侵权一案,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该案将由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,具体开庭时间仍待决定。
据顺电法律顾问解释,由于原审判决中,涉案“iPad”商标权存在重大争议且未有最终司法裁决,应当依法中止审理。因此对一审中未中止审理就做出的判决提出异议。此外,他还指出,顺电销售的产品均通过合法渠道取得,能证明该商品是合法取得、合法销售并说明提供者,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据悉,惠州中院在一审判决中判定,顺电惠州分公司构成侵权,禁止其销售苹果iPad相关产品。这是iPad商标纠纷开始至今,首例被法院判定败诉的苹果经销商。